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海河沿线设施维护提升项目(红桥段) 增项项目 (项目编号:ZHHZB-2025-3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项目概况
海河沿线设施维护提升项目(红桥段) 增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ZB-2025-309 项目名称:海河沿线设施维护提升项目(红桥段) 增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9143万元 最高限价:156.914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1年或1个财务年度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资产负债表)。(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5)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本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具备5年以上工作年限,并为本单位职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为本单位职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注: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所配备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供应商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5日到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单位携带报名资料至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1号 联系方式:8651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联系方式:022-24327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伟、高学磊 电 话:022-2432711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