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江阳区1-4期廉租房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单位采购”补遗文件
因工作需要,现对《江阳区1-4期廉租房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单位采购》补遗如下:
一、将询价文件中所有第一章第二条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 自筹资金,最高限价为 29.8元”,改为“资金来源及金额: 自筹资金,最高限价为 29.8万元”
二、将第二章询价须知第一条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项采购预算“采购预算:29.8元”改为“采购预算:29.8万元”;第二项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9.8元”改为“最高限价:29.8万元”。
三、其余不变。
特此补遗。
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