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RDL-FW[2025]-209-110
二、项目名称: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安恒臻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高泾路与303县道交叉口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96,800.00元 | 81.50 |
合同包2(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天时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办东街村二组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98,700.00元 | 90.33 |
合同包3(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3):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鸿宇翔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 高陵区泾惠14路与泾园7路十字东北角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91,200.00元 | 86.31 |
合同包4(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4):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市高陵区凯杰汽车维修厂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办北街村八组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95,800.00元 | 82.0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1):
服务类(西安安恒臻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1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结束。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196,800.00 |
合同包2(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2):
服务类(西安天时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其他社会服务 | 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2 | 主要对高陵区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查扣车辆保存停放。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执法停车场要提供投标停车场位置(文字叙述和位置图)、场地面积(文字叙述和场地平面图),中标的场地必须封闭隔离,投标区域不得存放非执法扣留车辆和违法停放被拖移的车辆。各执法单位扣留车辆应隔离存放。 2、执法停车场必须确保车辆安全,防止车辆被盗、失窃、刮蹭等意外事件发生,发生车辆被盗、丢失的,由停车场按车辆评估价值全额赔偿。车辆在保管期间发生新增的严重刮蹭、部件损坏(以车辆进出场照片为比对依据),由停车场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3、执法停车场要每天(含节假日)24小时工作,保存随时存、取。 4、执法停车场存放车辆需开具扣留车辆停放凭证或者代履行扣留车辆停放停放凭证(凭证一式三联)。执法停车场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扣留车辆停放凭证,在凭证上标明车辆类型、质色、车号(无车号的须有车场对车辆的编号),进场时间、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以及车场地址、电话等信息。 5、执法停车场不得拒绝存放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并对扣留车辆、事故留车辆和代履行扣留车辆分类造册登记,并由执法人员签字,执法停车场凭扣留车辆停放凭证发还车辆,执法停车场要长期保管好停放凭证、登记本、电子档案等扣留车辆档案。 6、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在执法停车场停放期间所产生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违停被拖移的车辆停放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按物价部门公示标准收费。 7、执法停车场每月对滞留三个月以上的无人认领或者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进行梳理,登记造册上报相关单位,并配合相关部门清理,上缴无人认领或者逾期未处理执法扣留车辆。 8、执法停车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发改委、市场监管、交管大队等部门的规定。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结束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服务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确保服务达到采购人对项目的具体要求。 | 198,700.00 |
合同包3(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3):
服务类(西安鸿宇翔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3-1 | 其他社会服务 | 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3 | 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 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结束 | 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 191,200.00 |
合同包4(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4):
服务类(西安市高陵区凯杰汽车维修厂)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4-1 | 其他社会服务 | 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4 | 主要对高陵区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查扣车辆保存停放。 | 1、执法停车场要提供投标停车场位置(文字叙述和位置图)、场地面积(文字叙述和场地平面图),中标的场地必须封闭隔离,投标区域不得存放非执法扣留车辆和违法停放被拖移的车辆。各执法单位扣留车辆应隔离存放。 2、执法停车场必须确保车辆安全,防止车辆被盗、失窃、刮蹭等意外事件发生,发生车辆被盗、丢失的,由停车场按车辆评估价值全额赔偿。车辆在保管期间发生新增的严重刮蹭、部件损坏(以车辆进出场照片为比对依据),由停车场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3、执法停车场要每天(含节假日)24小时工作,保存随时存、取。 4、执法停车场存放车辆需开具扣留车辆停放凭证或者代履行扣留车辆停放停放凭证(凭证一式三联)。执法停车场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扣留车辆停放凭证,在凭证上标明车辆类型、质色、车号(无车号的须有车场对车辆的编号),进场时间、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以及车场地址、电话等信息。 5、执法停车场不得拒绝存放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并对扣留车辆、事故留车辆和代履行扣留车辆分类造册登记,并由执法人员签字,执法停车场凭扣留车辆停放凭证发还车辆,执法停车场要长期保管好停放凭证、登记本、电子档案等扣留车辆档案。 6、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在执法停车场停放期间所产生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违停被拖移的车辆停放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按物价部门公示标准收费。 7、执法停车场每月对滞留三个月以上的无人认领或者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进行梳理,登记造册上报相关单位,并配合相关部门清理,上缴无人认领或者逾期未处理执法扣留车辆。 8、执法停车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发改委、市场监管、交管大队等部门的规定。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结束;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95,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军峰(采购人代表)、任锦蕾、曹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个标包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1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2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3 | 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3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4 | 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合同包4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草市街53号
联系方式:029-8675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联系方式:18192129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鸣
电话:18192129102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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