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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北区一标段

廊坊市 其他 202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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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北区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廊开管投内资审

[2025]20号

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

0%

项目建设单位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北区一标段

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72013.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8418.40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99584.8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8898.4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8515.57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382.8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0686.3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902.2平方米,地库建筑面积22784.18平方米),

建设地点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项目用地南至北凤道,西至东安路,北至艺术大道,东至规划路二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应包含合同内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各单体施工图设计以及装饰装修、绿化、小市政、绿色建筑(含氡检测)、被动式建筑、人防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亮化工程、车位管理系统、弱电智能化、导视系统及交通标识、抗震支吊架等专项设计,以及各类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不限于门窗、幕墙(含单元门、栏杆、百叶、格栅、采光顶等)、太阳能、轻钢网架屋顶、雨水调蓄池、社区大门及社区名称标牌设计等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交底、配合现场服务及配合其他专项设计咨询等。设计内容应全面、完整,没有遗漏

,且设计费用均在招标范围内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至工程验收(包括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

人防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智能建筑工程

、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建筑节能、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铺装、各类管线等本项目所包含全部施工内容,所有管线

及道路

均需接入市政管网

、市政设施,

并能正常使用

),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工程主要内容:

本项目

一标段建设范围内

所有建设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住宅、配套商业、配套公建、地下车库

(含人防)

、地下室

、室外工程

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8594.40

万元。

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

12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01日至2029年05月03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以及其他

 /

 

(

不接受

“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

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

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

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

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

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

3.5

 

 

 

2022

 

 

 

 09

 

 

 

 01

 

日以来

完成过

 (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时间为准)完成的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99000㎡及以上)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总承包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

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

可兼任

施工负责人

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承

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

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

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

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

合同工程(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

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

加本次投标;

3.11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

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09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

 

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15

1)财务要求: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以上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监理业绩,

业绩规模不做要求

)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

5

09

19

09

00分至2025年09

25

 

17

 

00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

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10

11

09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

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王泽斌

,

 

联系电话:

0311-83086832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6078715

电子邮箱:

  /   

9.

其他公示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

高蓬

,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源道人才大厦

901H

联系人

胡永建

联系电

0316-2557621

电子邮箱:

jsfzjtswglb@163.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项目负责人:

李晓伟

 

, 联

系电话

0311-8308683

5

联系人

王泽斌

 

联系电话

0311-83086832

 

电子邮箱:

hbzb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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