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中兰州分校高中部新建项目(一期)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八中兰州分校高中部新建项目(一期) 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25】19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已到位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5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资金配套并积极向上申请,招标人为兰州市安宁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兰州市安宁区教育局
2.2 项目名称:北京八中兰州分校高中部新建项目(一期)
2.3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众邦大道东侧,项目用地位于T511#规划路以南,B538#规划路以西,S513#规划路以北,T536#规划路以东。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办学规模 60 个普通教室,每班50 人,共 3000 人;(一期)主要有1#、2#、3#教学楼、4#综合教学楼、5#多功能厅、6#公共教学楼、7#地下车库、8#大门及围墙组成,总建筑面积 42487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等。
2.5资金来源:已到位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5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资金配套并积极向上申请。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7项目总投资估算:31527.59万元
2.8 计划总工期:109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2月14日
2.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申请人近三年(2022 年 10 月至今) 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7 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2025年5月—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8 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须加盖公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9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10 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11 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3.12 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3.13 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 号文执行);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修订后的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 10 月27日至2025年11月01日。
5.2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5%9C%A8%E7%BA%BF%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8%B5%84%E6%A0%BC%E9%A2%84%E5%AE%A1%E6%96%87%E4%BB%B6%E3%80%82%E9%9C%80%E8%A6%81%E5%8F%82%E4%B8%8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7%9A%84%EF%BC%8C%E8%AF%B7%E7%82%B9%E5%87%BB%E2%80%9C%E6%88%91%E8%A6%81%E6%8A%95%E6%A0%87%E2%80%9D%E6%8C%89%E9%92%AE%EF%BC%88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8%BF%9B%E8%A1%8C%E6%9C%AC%E9%A1%B9%E7%9B%AE%E5%90%8E%E7%BB%AD%E5%B7%A5%E4%BD%9C%E3%80%82%3C/p%3E%3Cp%3E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 日09时30分。
6.2 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3)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资格预审通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申请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4.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安宁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00号
联系人:云旭宏
联系电话:13309424865
6.5.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浩
联系电话:0931-7652236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zggzyjy.lanzhou.gov.cn/)。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教育局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00号
联系人:云旭宏
电话:1330942486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馨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北街兰天国际广场20楼
联系人:付工、王月丽
电话:18919177666、18394039878
监督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浩
联系电话:0931-7652236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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