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508876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工业村R3-A栋2层201(原深圳市高新技术工业村R3厂房AF区第二层)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工业村R3-A栋2层201(原深圳市高新技术工业村R3厂房AF区第二层) |
| 面积/数量 | 393.5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2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7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70.2元/平方米/月(不含水、电、物业管理费) | 租金的递增 | 第四年和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研发用房(办公、研发、培训) |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须每月交清管理费、水电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业管理部收费标准执行; 5.租赁押金:2个月押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本项目不允许整体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个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 2.意向承租方在出租方处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3.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s://***/outer/entSelect/gs.html%E3%80%81%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E4%B8%AD%E6%9F%A5%E8%AF%A2%E6%97%A0%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3%80%81%E6%9C%AA%E8%A2%AB%E7%BA%B3%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2%3C/td%3E%3C/tr%3E%3Ctr%3E%3Ctd%3E%E9%9C%80%E6%8F%90%E4%BE%9B%E7%9A%84%E8%AF%81%E6%98%8E%E6%9D%90%E6%96%99%3C/td%3E%3Ctd colspan="3">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条的企业征信报告;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82,878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1月07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 联系人 | 王先生;魏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3881773;0755-83881849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深圳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并现场踏勘物业现状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 3.物业按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4.若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交纳2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由承租方按月向出租方支付,并应于每个月5日之前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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