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所属公司2025年检修装置停工钝化、除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5-1061)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9日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所属公司2025年检修装置停工钝化、除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所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北燃)、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沥青)部分装置计划于2025年9月开始停工,进行装置检修。服务商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钝化、除臭服务工作。投标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及药剂费。结算付款以实际服务装置数量与服务内容为准,投标时按装置分别报价并计算总价,招标人不对工作量做出承诺,以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招标范围:第01包:盘锦北燃检修装置停工钝化、除臭,包括:盘锦北燃300万吨/年全馏分加氢精制、1#130万吨/年延迟焦化、2#35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3#200t/h酸性水汽提、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1#120万吨/年芳烃合成等六套装置计划停工检修,停工后59台设备需要进行钝化、除臭处理,6套装置共59台设备除臭、钝化,总体积:9124.27m³;第02包:中海沥青检修装置停工钝化、除臭,包括:中海沥青100万吨/年沥青装置、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等计划停工检修,停工后16台设备需要进行钝化、除臭处理,2套装置共16台设备除臭、钝化,总体积:659.34m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01包:盘锦北燃检修装置停工钝化、除臭;
第02包:中海沥青检修装置停工钝化、除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日截止,投标人独立承担过炼油企业装置大检修期间除臭、钝化业绩3个及以上,且每个业绩的除臭、钝化总体积:第01包≥5000m³;第02包≥500m³。(不包括罐区业绩,如原油储罐、成品油储罐等;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用户名称、工作范围、对应发票,以上扫描件需盖章方为有效业绩)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7、投标人的项目机构和人员,应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要全程服务于本公司此项目完成,项目至少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一名。(需提供服务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9日8时30分到2025年6月16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4、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中国查询证明、相关承诺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6室获取招标文件(注:仍需线上注册)。
5、在线购买方式(推荐):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并留好准确邮箱信息(标书款电子发票须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注:具体钝化、除臭时间根据招标方装置实际生产情况而定,招标方提前两周通知中标方进厂施工。
2、服务地点:第01包:盘锦北燃厂区;第02包:中海沥青厂区。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投标保证金:第01包:3.5万元;第02包:0.9万元;保证金汇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本项目可兼投可兼中。
6、特殊说明:第02包(中海沥青)要求投标人提供罐车,临时存储约30吨胺液,罐车使用时间约5~6天,此部分费用包括在报价中,不单独计费。
八、监督部门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
联系人:王兴宇
电话:15204174928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郑重
电话:15041255874
电子邮箱:646601331@qq.com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