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D640000-20250901165720114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3124
二、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和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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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派迪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 银川市民族南街思宁园1号楼6号营业房 | 18295591326 | 9.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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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 总价(元) | 是否中小企业 |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和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批发服务 | 1 | 9.50折 | / | 是 | 微型企业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和耗材供应服务采购。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和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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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派迪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 83.00 | |
宁夏中亿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47.19 | |
宁夏安德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41.89 |
六、评审专家名单: 朱丽(组长)、郝银萍、王雪、胡建丽
采购人代表: 李学发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6327.00元。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5年09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宁夏盛世信通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五、资格证明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以投标文件中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因“宁夏盛世信通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在本项目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基准价格*中标折扣*0.1。供应商所有配送的投标价格计算的基准价格为招标文件中各品目的最高限价单价。结算时以实际配送量据实结算。本项目中标折扣为9.50折。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606号
联系方式: 0951-4018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18395290207 1775236954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春霞
电话: 0951-401815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宋梦璇 汤海天
电话: 18395290207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和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电子招标文件pdf.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