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津南分局教育训练基地及食堂弱电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5XYGL-ZCGK-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津南区津南分局教育训练基地及食堂弱电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的北方金融大厦第11层FH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XYGL-ZCGK-001 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津南分局教育训练基地及食堂弱电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04.3601万元 最高限价:104.360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9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投标人须具备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若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提供如下内容任意一项: A: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B:若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以上资料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9.本项目要求配备:(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正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近3个月(不含本月)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10.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声明函)。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6日到 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的北方金融大厦第11层FH座 方式:(一)现场报名登记,投标人可至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线下获取招标文件。(二)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账号:77240078801900000257,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浦瑞支行,开户行联行号:310110000257(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报名费汇款单截图、项目名称、开票信息(word版)、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xinyue20180914@163.com(3)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芥园西道382号1982青创公园 A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二八路55号 联系方式:81587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的北方金融大厦第11层FH座 联系方式:022-8837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洪立 电 话:022-8837688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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