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白酒中心项目(一期)陶坛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溪区经商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106-511503-07-02-787295】JXQB-00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代建单位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陶坛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南溪区经商科技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6-511503-07-02-787295】JXQB-00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四川宜宾南溪经济开发区九龙产业园。2.2建设规模:白酒中心项目(一期)位于南溪经济开发区九龙产业园区,白酒中心项目(一期)用地面积约153 亩,总建筑面积约 5.8 万m2,建设含标准化厂房智能陈贮中心(2 栋)、智能勾调中心、智能化包装中心、陶坛陈贮中心、办公大楼、检测中心、门卫、消防站、生产配套等,建成后生产规模为:白酒储存能力约 3.0 万t(其中不锈钢罐储能2.7万t,陶坛储能约0.3万t),成品酒生产能力 6000kL/年,原酒代管能力1.2万t/a。同时配套建设园区道路约2.8km,配套建设园区停车位约100个、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等。2.3建设工期: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根据项目业主需求,在接到项目业主供货通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供货(具体交货数量、方式、时间、地点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2.4标段划分:陶坛设备采购一个标段。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2.5.1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容量为>1000L陶坛;2.5.2招标采购设备的数量:2800套;2.5.3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2.5.4交货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九龙产业园区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白酒中心项目(一期)陶坛陈贮中心;2.5.5交货期: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根据项目业主需求,在接到项目业主供货通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供货(具体交货数量、方式、时间、地点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说明:以上各项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制造商授权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陶坛供应类类似业绩。注:(1)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设备进场验收证书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2)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技术规格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买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陶坛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28 23:00 至 2025-06-04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18 09:00。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