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小汉镇新华社区集体鱼塘养殖经营权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汉市小汉镇新华社区集体鱼塘养殖经营权出租
2.项目地址:广汉市小汉镇新华社区9组
3.流转方式:出租
4.流转面积:1.8亩
5.流转价格:1000元/年
6.流转期限:3年
7.使用要求:
(1)在流转期限内,流入方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在水面投放违禁药物,影响水域生态平衡。不得蓄养污染水源的物种,不得进行肥水养殖,水质须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利用流转的水面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必须服从流出方统一用水调度,确保周边农田用水和防汛抗旱需要。妥善管理该标的区域内未列入合同的道路、建构筑物等设施,若需使用或变动,须争得流出方书面同意。
(2)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进行挖砂等违规违法活动,因流入方违规违法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流入方自行承担。
(3)流入方应合理使用标的,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流入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给流出方造成损失的,流出方有权要求流入方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4)流入方因生产经营流入方须新增设施设备的,须符合所在地的产业规划及相关要求,并依法履行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核程序。
(5)合同期满后,流入方新增设施设备及生物资产除可拆除、搬离及可打捞的以外,均无偿归流出方所有。
(6)该标的不能转租。
(7)流入方应在合同到期前,将水域滩涂上的养殖设施(如鱼网、养殖笼、投饵机等)进行清理,确保不遗留废弃物或污染物。对于造成水面环境破坏的,流入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并恢复原状。
(8)在处置养殖动植物和清理养殖设施的过程中,流入方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对水体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如有违反,流出方有权要求流入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合同到期后,流入方与流出方应进行现场交接,对水域滩涂及附属设施进行验收。如发现损坏或污染情况,流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0)标的再流转时,本轮流入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8.标的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现状交付
二、意向流入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4.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s://***/%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德阳农村产权交易广汉服务中心(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二区)
3.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等证明材料。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意向流入方打开https://***/%EF%BC%88%E6%88%90%E9%83%BD%E5%86%9C%E6%9D%91%E4%BA%A7%E6%9D%83%E4%BA%A4%E6%98%93%E6%89%80%E7%BD%91%E7%AB%99)%EF%BC%8C%E5%9C%A8%E7%BB%9F%E4%B8%80%E7%99%BB%E5%BD%95%E4%B8%AD%E9%80%89%E6%8B%A9%E7%BB%9F%E4%B8%80%E8%AE%A4%E8%AF%81%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6%8C%89%E9%92%AE%E8%BF%9B%E8%A1%8C%E5%85%8D%E8%B4%B9%E6%B3%A8%E5%86%8C%E3%80%82%E6%B3%A8%E5%86%8C%E6%97%B6%EF%BC%8C%E7%94%A8%E6%88%B7%E5%90%8D%E3%80%81%E5%8D%95%E4%BD%8D%E5%90%8D%E7%A7%B0%E5%BA%94%E5%BD%93%E4%B8%8E%E7%94%B3%E8%AF%B7%E4%BA%BA%E8%BA%AB%E4%BB%BD%E8%AF%81%E3%80%81%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3%80%81%E7%BB%84%E7%BB%87%E6%9C%BA%E6%9E%84%E4%BB%A3%E7%A0%81%E8%AF%81%E4%B8%8A%E7%9A%84%E5%90%8D%E7%A7%B0%E4%BF%9D%E6%8C%81%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1)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2)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3)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4)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五、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2)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扫码支付(报名最后一日不接受扫码)。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按挂牌条件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组织交易,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流入方。
3.组织交易时间: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
七、交易服务费
1.以挂牌条件成交,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流入方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300元;
2.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流入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最低收费不少于500元。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双方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0日内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重新挂网。
2.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交易价款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进行结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广汉市小汉镇新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曾慎波
联系方式:18281017308
联系地址:广汉市小汉镇新华社区9组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15729803308
联系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6:00
联系地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广汉服务中心(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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