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技术服务招标人为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海域
2.2项目概况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2号泊位工程位于防城港东湾东岸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项目新建 2个 20 万吨级散货泊位。
2.2.1项目放流规模
1号泊位工程:黄鳍鲷120万尾、真鲷120万尾、紫红笛鲷120万尾、长毛对虾6000万尾、墨吉对虾6000万尾、拟穴青蟹150万尾、马氏珠母贝450万尾。放流苗种规格为:黄鳍鲷、真鲷、紫红笛鲷全长≥40mm,标志鱼全长≥80mm,长毛对虾、墨吉对虾苗种体长≥10mm、拟穴青蟹头胸甲宽≥8mm、马氏珠母贝壳长≥10mm。每年标记一种鱼类,其中黄鳍鲷、真鲷、紫红笛鲷标志鱼数量均不少于10000尾。分3年实施。
2号泊位工程:黄鳍鲷135万尾、真鲷135万尾、紫红笛鲷135万尾、长毛对虾7500万尾、墨吉对虾7500万尾、拟穴青蟹165万尾、马氏珠母贝300万尾。放流苗种规格为:黄鳍鲷、真鲷、紫红笛鲷全长≥40mm,标志鱼全长≥80mm,长毛对虾、墨吉对虾苗种体长≥10mm、拟穴青蟹头胸甲宽≥8mm、马氏珠母贝壳长≥10mm。每年标记一种鱼类,其中黄鳍鲷、真鲷、紫红笛鲷标志鱼数量均不少于10000尾。
2.2.2放流地点
鱼苗、对虾苗选择珍珠湾农渔业区海域(防城港市大竹山村附近海域)放流。拟穴青蟹、马氏珠母贝苗宜选择防城港北仑河口红树林海洋保护区海域(防城港市江山乡石角村附近海域)放流。增殖放流实施时,放流地点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2.3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保护和补偿实施方案》、《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保护和补偿实施方案》等要求,对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工程增殖放流工作开展本底调查,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出具监测分析报告及效果评估报告。
2.4进度要求
增殖放流前1个月内对放流海域进行本底调查;增殖放流1个月后开始进行跟踪调查,一周年内不少于2次;每个年度放流后开展一期效果评估,3个年度共计3次放流效果评估,增殖放流工作全部结束后,开展项目增殖放流总体评估。增殖放流工作全部完成后半年内完成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工作,并出具合格的技术报告。
3.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范围涵盖大型底栖生物(底栖生物)、游泳动物(鱼类)及浮游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等相应渔业资源检测指标。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渔业资源(水生生物资源)调查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或渔业资源补偿实施(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服务业绩。
3.3财务能力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年终决算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环境工程或生态学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的专业为准)。
(2)技术人员(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环境工程或生态学相关专业背景(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的专业为准)。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2)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记录名单。
(3)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及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匿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2日起至 2025 年6月19 日止,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报名。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人应在购买截止时间前,以个人名义将招标文件费用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号:45001594151050705695。
4.4文件领取:现场购买的,购买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电话购买的,购买人须将个人银行转帐回执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购买人收件地址、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gxjhchen@163.com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费用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购买人承担),同时把招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25年7 月 2 日10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7室公开开标。
5.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也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bbwport.com:8090/default/foreground/index.do)、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gxygcg.ejy365.com/)及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jinhai.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10层
电话:0771-489902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1-5598400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邮箱:gxjhchen@163.com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电话:0771-4979730
招 标 人: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