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5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宁市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监测、评估项目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500000.00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8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海宁市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监测、评估项目采购 数量/单位:1家技术单位 预算金额(元):500000.00采购目录: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依据《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成效评估办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202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核算上塘河、盐官下河的总氮削减量,涉及的总氮削减工程主要包括重点涉氮行业综合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工湿地建设、农田面源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环保疏浚清淤等11大类17项,形成《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成效评估报告》。 需满足的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发的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并通过业主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需满足的服务:1、按时完成上塘河、盐官下河总氮削减量核算,2025年10月底前提交《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成效评估报告》初稿,2026年1月底前提交《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成效评估报告》正式稿。 2、优化调整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总氮治理与管控方案。3、成果形式及份数要求:根据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安全: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供应商须加强对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工伤和交通等事故,均由供应商负全责。 时限: 计划2026年2月完成项目验收。。 |
联系人 | 吴凯雄 |
联系电话 | 13511330806 |
备注 | /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2025年07月28日
附件信息:
入海河流总氮绩效评估采购需求.docx(20.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