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网,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项目编号:CQJY-LQ-2026-0024
二、项目名称:临朐县冶源水库增容工程月亮岛可利用清理物(河砂)一标段拍卖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本标的为临朐县冶源水库增容工程月亮岛区域水库清理产生的可利用清理物(河砂),测绘报告测算堆积方量89100立方米,折算估算重量(参照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相关换算系数)约133650吨。河砂裸价39.1元/吨(不含上车机械费)。上述方量、折算吨数仅作为挂牌参考依据,标的实际结算全部以出场过磅重量据实结算。本次标的起拍总价5225715元,竞买保证金1045143元。
四、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良好商业信誉、资金支付能力及项目履约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竞买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存在砂石行业竞价、经营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报名要求:
1.企业竞买人为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自然人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竞买人为企业法人提交: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竞买报名及参与竞价的,须另行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 竞买保证金缴纳转账凭证;
6.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证明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竞买人为自然人提交:
1.竞买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竞买报名及参与竞价的,须另行提交竞买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竞买保证金缴纳转账凭证;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1月2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网站完成注册及项目申购,详情见《临朐县冶源水库增容工程月亮岛可利用清理物(河砂)一标段拍卖项目拍卖(挂牌)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11月2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
地点:临朐县冶源水库月亮岛区域,现场设项目部及过磅点。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5505365028
七、网上竞价(挂牌)时间:
2026年11月3日上午9:00-9:30(系统设置延时竞价机制,实际结束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网、齐鲁晚报、潍坊荣盛拍卖有限公司官网、潍坊荣盛拍卖有限公司公众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经理 18369601813
公司地址:临朐县城关街道新华路4699号
十、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现状及瑕疵风险
拍卖标的按现状处置。竞买人须自行赴现场踏勘、实地测量,自主判断标的品质、方量、含水率、杂质、进场条件、运输路线等标的全部情况;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悉标的实际现状、显性及潜在瑕疵与全部交易风险,自愿按现状参与竞买并受让标的。本标的清理河砂质量可参照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相关系数,测绘报告载明方量、折算吨数仅为挂牌参考依据,最终结算以出场实际过磅重量据实结算。出让方、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亦不作出任何事实承诺,全部交易风险及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标的仅处置水库清理产生的堆存砂石物料,不涉及采砂权出让,不办理采矿许可相关手续;买受人开展砂石清运活动,应当自行依法办理所需全部行政手续,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清运工期、延期及逾期违约责任
清运期限为20天。若因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买受人的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按期清运的,买受人应当及时向出让方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出让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经书面同意不得顺延工期。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清运的,买受人应当向出让方支付场地占用费(视为违约金):未清运部分对应的成交价款>10万元的,每日按剩余成交价款千分之五计收;未清运部分对应的成交价款≤10万元的,每日按200元计收;上述违约金优先自履约保证金中按日抵扣;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全部违约金的,买受人应当就差额部分另行向出让方补足支付,直至全部物资清运完毕。标的按现状现场移交,物资装车过完磅即视为完成交付,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时同步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在清运作业期间,严禁对标的物料长期堆存。如发生违法占地、违规堆存、卫片执法等情形,由买受人立即整改,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成交后签约、缴款及保证金约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至拍卖人处签署、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并足额缴纳拍卖佣金;
(2)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前,买受人须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买受人逾期办理的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取消买受人受让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物料清运、水利设施保护、环境保护、现场恢复、安全责任等全部合同义务。
4.进场前置、全部费用承担
成交价款足额缴清后方可进场清运。买受人自行负责组织车辆、机械设备,完成标的装车、外运全部作业,由此产生的机械费、运输费、保洁养护费、协调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安全防护、保险、扬尘洒水保洁、道路养护修复、临时道路修建、民事协调、应急处置、场地复原以及本项目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运作业须严格遵守水利、环保、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废弃物须运至合规场所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5.作业范围、水利设施保护及服从监管
买受人仅可在拍卖标的划定范围内开展清运作业,严禁超范围取料、搬运。作业全过程应当做好水利水文设施保护,不得对沿岸、堤防、闸坝、涵渠、监测点等水利设施造成破损、移位、淤积、功能受损,保障水利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造成设施、植被损毁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买受人在装车、清运全过程,必须无条件服从出让方、属地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6.运输、环保及民生管理要求
买受人投入的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保险完备,严格执行标载运输,严禁超限超载。严禁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泄漏,对运输道路出现的泥沙、砂料遗撒,买受人须自行安排人员、设备定期清扫养护,必须保持道路完好整洁。清运期间扬尘管控必须落实洒水抑尘等措施,满足环保治理标准。因施工产生的噪音扰民、民事邻里纠纷、扬尘污染、道路损坏及舆情等全部问题,均由买受人全权负责协调处置,全部费用自行承担,出让方、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安全责任
买受人为本项目清运作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须落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防护措施,规范作业流程。装运、运输、现场处置全过程,如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毁、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各类意外,由买受人独立承担全部安全、经济及法律责任。
8.资源税及其他费用
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含资源税及其他费用。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资源税,由买受人依据标的实际出场过磅重量自行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缴纳。本项目交易、清运作业环节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出让方、拍卖人不承担税费及其他费用的缴纳义务,亦不代为缴纳。
潍坊荣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拍卖文件-临朐县冶源水库增容工程月亮岛可利用清理物(河砂)一标段拍卖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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