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1591
二、项目名称:花牌坊办案区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成都兴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601号1栋1单元10层1006号 | 11,608,712.64元 | 花牌坊办案区租赁服务项目(总价):11608712.64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兴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19900 | C23119900 其他租赁服务 | 花牌坊办案区租赁服务 | 成都市金牛区永陵后巷66号锦城世家8栋1号 | 供应商在整体物业范围内可根据需要进行经营布局调整、改建、修缮、装修(饰)、封闭施工或更改与采购人相邻相关的公共通道,供应商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应予以积极且正面的配合。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 租赁期间,供应商为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供应商或物业服务企业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屋,进行日常检查及维修养护,但供应商或物业服务企业或其授权代表应提前24小时通知采购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雁(采购人代表)、朱莉兰、袁先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定额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为:879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佰玖拾元整),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办理代理服务费时,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公司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账号:5105014061370000149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7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0026210200054136[2026]02158;
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1,608,712.64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1,608,712.64
3、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联系电话:028-61882648。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7年在成都市金牛区永陵后巷66号房屋进行办公、审判等活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建设规范化场地并配置相应专业设施设备,至今已形成了成熟、规范的业务场地及业务办理程序。若更换场地需要重复装修、重复进行标准化建设,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也会对广大群众、办事人员造成不便。为保证日常业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需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区,符合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
因该处房屋为成都兴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独有,其产权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规定,因此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向成都兴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租赁服务。
根据上述需求及实际情况,按程序经专业人员论证,本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花牌坊办公区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028-82915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联系方式:028-83165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华、王亚玲、刘豪
电话: 028-83165936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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