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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滕州市城镇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枣庄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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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滕州市城镇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号:TWZB-251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滕州市城镇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滕州信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新建41座智能化公共充电站,其中包括12座具有示范意义的光储充一

体化充电站。项目将配置671个快充终端(单桩平均功率240KW)和161个超充终端(单桩

平均功率480KW),共计部署832个充电终端,形成完善的充电服务网络,同时对配套的停

车场升级改造、充电罩棚建设以及智能管理监测系统部署。针对12座光储充示范站,将特

别加装高效光伏发电系统、大容量储能设备(包括储能箱和电池组等),打造"光伏发电-储

能蓄电-智能充电"的绿色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滕州市城镇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滕州市城镇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下称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

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下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取得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设计资质的要求,联合体施

工成员方应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为牵头人。(4)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全部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

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08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滕州市城镇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滕州市城镇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滕州信创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

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滕州市城镇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TWZB-251201

2.3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地点覆盖滕州市,包含部分公园、产业园、

住宅区周边、公共区域等41处公共区域停车场。

2.4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滕州市部分公园、产业园、住宅区周边包含(清水湾

公园停车场、柳岸风和公园停车场、墨子科创园院内北停车场、农业产业园停车场、传化物

流园停车场、上善玺园门口停车场、火车站广场站前南北2处停车场、信华?东方樾府两侧

停车区、解放桥桥底停车场、龙泉植物园停车场、体育馆院内停车场、政务服务中心东停车

场、缇香郡璟园幼儿园停车场、信华城智园停车区、前大庙遗址公园停车场、信华城珹园东

北角停车区、信华城璟园西北角停车区、信华城瑭园东消防口处及西北角停车区、信华城瑭

园、信华城瑭园南门对面规划停车场、民政局北停车场、墨子馆西侧及南侧前方停车区、龙

泉广场南路边小型停车场、人和蓝湾南门停车场、龙泉苑南门停车场、涵翠苑A区商业广场

停车场、中央城A/B区沿解放路南侧停车场、荆河公园东门停车场、涵翠苑营销中停车场、

滕州人才大厦停车场、安康花园(三期)南门停车区、奎文市场东门南停车场、杏坛广场地

上停车场、信华启元大厦地下停车场、信华大厦地下停车场、缇香郡营销中心地面停车场、

宝德机床产业园地面停车场、龙湖月色乡村振兴旅游示范区地面停车场、信华新格林高效农

业示范区地面停车场)等41处公共区域停车场建设智能化公共充电站,同时对配套的停车

场进行升级改造。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拟新建41座智能化公共充电站,其中包括12座具有示范意义的光储

充一体化充电站。项目将配置671个快充终端(单桩平均功率240KW)和161个超充终端(单

桩平均功率480KW),共计部署832个充电终端,形成完善的充电服务网络,同时对配套的

停车场升级改造、充电罩棚建设以及智能管理监测系统部署。针对12座光储充示范站,将

特别加装高效光伏发电系统、大容量储能设备(包括储能箱和电池组等),打造"光伏发电

储能蓄电-智能充电"的绿色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工程。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

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

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等工作。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设计范围:根据工程规划要求及现场条件,完成本项目拟新建41座智能化公共充电站等智

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所有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

服务内容等。

施工总承包范围:立足现状,根据确认后的施工图及方案组织施工,完成本项目拟新建41

座智能化公共充电站等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配合协调服务部分。

2.6工期:设计工期:35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下称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

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下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取得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

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设计资质的要求,联合体施工

成员方应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为牵头人。(4)本项目招标文件

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全部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

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报名(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有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留存):①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均应提供;②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⑤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执业注册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⑥联合体协

议书(联合体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⑦法定代表人

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不能证

明其有效资格的投标人,将予以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开

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时间:2026年1月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须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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