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XTT-ZFCG-202552.
二、项目名称:紫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长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兴天元郡9幢3单元04层02号 | 584,485.75元 | 87.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紫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
工程类(长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 | 教育用房施工 |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工程 | 展示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为全县青少年提供法治教育,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教育用房250㎡,包括土建、电气、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电动排烟窗等工程。 | 合同签订后90日完成工程施工 | 曾凯 | 二级建造师 陕261202138286 | 584,485.7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忠飞(采购人代表)、胡强、刘家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通知书之前向代理公司支付(备注项目名称的代理费)。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紫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 | 0.584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
联系方式:17729156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象通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4楼436室
联系方式:15771659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771659889
陕西万象通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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