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BH20250407001-S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锡滨数投许〔2025〕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无锡胡埭工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滨湖区胡埭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一)状元浜生态修复及文化提升工程。新开状元浜延伸段河道500m,河道两岸新建生态驳岸约930m;陆域缓冲区约9300㎡;水生植物恢复面积约4650㎡;生境修复总长约500m;曝气增氧长度约860m。总用地面积0.9257公顷,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新开状元浜延伸段河道495m,河道两岸新建生态驳岸约920m;陆域缓冲区约9200㎡;水生植物恢复面积约4650㎡;生境修复总长约495m;曝气增氧长度约860m,用地面积0.9188公顷。二期新开状元用浜延伸段河道5m,河道两岸新建生态驳岸约10m;陆域缓冲区约100㎡;生境修复约5m,用地面积0.0069公顷。
(二)小胡山浜延伸段生态修复及文化提升工程。现状小胡山浜南岸沿现状河口线新建生态护岸,长度约700m。陆域缓冲区约7000㎡,水生植物恢复面积约3500㎡;生境修复总长约700m;曝气增氧长度约700m。
(三)直湖港沿线生态改造及文化提升工程。钱胡路~安泰路段直湖港河道两岸构建陆域缓冲区,面积约13万㎡。
(四)马鞍农田面源治理工程。对现状沟渠的梳理,和部分水域的湿地改造,治理面积约37.6万㎡。
(五)刘塘浜等7条河道生境修复工程。对刘塘浜、梅车口浜、邵格里浜、山下王巷浜、马巷浜、田舍里浜、朱巷浜(西园路~马巷浜段)进行清淤,清淤河道总长度约6700m。
(六)直湖港支流生态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直湖港支流生态多样性保护,面积约10万㎡。
(七)绿化养护等级及时间:3级养护2年;水生态河道3级养护2年。
(八)本工程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2级。
总投资金额:约7587.88万元,其中工程费6663.46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74.8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包括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本合同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有效期内【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且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监需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6)信用等级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12号楼2楼)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30.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4.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工具软件使用费
4.2.1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748859.26元(监理费最高费率:1.12%)
7.4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8.1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8.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监督部门: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10-81173010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胡埭工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号
邮编: 214000
联 系 人: 汤月
电话: 0510-85580202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幢1201
邮编:214000
联 系 人:杨培强
电话:0510-68280865、15161548804
电子邮箱:120747160@qq.com
11.备注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