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352,161.1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先峰路-杨家店)路灯照明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修改为:宜昌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详见随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发布的答疑文件。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2.2.2(2) 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信用”评审标准调整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路灯照明工程施工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诚信分值(以下简称“专项诚信分值”)按以下标准计分:投标人专项诚信分值≤95分的不得分;95<投标人专项诚信分值≤100分的,得1.5分;100<投标人专项诚信分值的,得3分。注: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信用评价信息专栏”(以下简称“ 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施工类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诚信分值以投标截止时“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诚信分值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中南二路99号 联系人:刘诚 联系电话:139072021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人:尹镭 电话:0717-6253135-8004 2025年6月10日 |
| 递交时间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