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ZH25051-ZCZB02(招标文件编号:LNZH25051-ZCZB02)
二、项目名称:兴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兴城市兴投餐饮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海发路25-1号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001
折扣率(%):94.7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兴城市兴投餐饮发展有限公司 | 兴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项目 |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米面食用油类、蔬菜类、肉类、水产类、干调类、豆制品类、蛋类等食材,并提供相应的配送服务,实际供货数量以实际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 运输和包装: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和专用配送车辆,并建立货物运输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叉污染及货物安全性出现问题。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用于盛放货物的容器要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装卸过程严防机械损伤。运抵后,由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按照需求搬运至各库房。运货费用:送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20日止,满足采购人规定的每日送货时间,合同一年一签,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满足采购文件服务需求响应表中的所有货物品类相应的要求;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货物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予以退货或要求换货,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补货。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峰、黄森、岳亮、赵晓颖、潘冬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南中街10号
联系方式:王宏笑 176 0402 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湾悦府4号楼C门市
联系方式:高一健 17604297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一健
电 话: 17604297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