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综合保税区研发中心(二期)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绍兴综合保税区研发中心(二期)工程 已由 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以赋码2511-330652-04-01-32417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综合保税区围网内,东至春越路,南至凤栖道,西至B-08a地块,北至现状河道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总投资130000万元 。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3266㎡,总建筑面积约180000㎡,主要建设5幢保税研发大楼及地下室工程等,建安费约70000万元,设计招标估算价约869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测量测绘、方案设计(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和交通评价、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投资估算等);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PC构建装配式、地下室含人防设施、采暖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弱电系统、节能、环保、消防、安防、配电房及高配电气设计、钢结构及深化设计、幕墙及深化设计、场外管线、智能化、景观绿化、照明、5G通讯、标志标线、绿色建筑及节能评估报告、海绵城市、配套道路、泛光照明等);二次精装修设计;设计物料手册编制;BIM设计(项目全部区域,包含施工阶段、运营方案);红线范围外的交通组织及设施设备;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技术要求、相关验收等后续服务。
2.5设计服务期限:共9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修改;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扩初)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具体可根据业主要求和实际项目开展进度进行调整(具体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5月至2025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
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无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 。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2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邮政编码: 312000
电 话: 0575-82321740、0575-89293011
投诉受理部门: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邮政编码: 312000
电 话: 0575-82321740、0575-8929301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兴北路7号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龙湖大厦14楼
联 系 人: 金工 联系人: 杨璐琼/徐丽
电 话: 0575-85211758 电 话: 15857589760/13867506494
邮 箱: / 邮 箱: 1129379516@qq.com
2025 年 12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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