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XZB-2026-01019
2.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主要包括:视频会议配套设备、接处警系统、车场管理系统、营区监控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及相关伴随服务、质保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4标包划分及要求:本次磋商共划分一个标包。
2.5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2.7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2.8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13091.50元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供应商资格
3.1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单位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5.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磋商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磋商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请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领取磋商文件。
4.2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按“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磋商文件费用收取: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上午9:30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二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楼1608室)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61532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张昊扬 李梦然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电子邮箱:hnyxzb10@[链接]
2026年10月2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