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了项目总预算金额8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① 供应商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需约定项目总金额80%以上,采用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② 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以将采购项目中80%以上采购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采用分包的需提供分包协议书。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绍兴市上虞区新天龙大厦12楼,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629473424@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虞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4、联系人:刘先生/ 徐先生
5、联系电话:13758566617/0575-82766082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绍兴虞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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