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305-00009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高新区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高新区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伟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鞍山市铁西区解放路17号大楼4楼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高新区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高新区零 星维修服务项目(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道路维修:区管道路共34条,包括但不限于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的裂缝修补、坑槽填补、车辙处理、路面翻新等;人行道板的更换、修复;路缘石的调整、更换等。? 2、井具设施维修:无养护单位的井具维修、更换。? 3、照明设施维修:景观灯的灯具更换、线路检修、灯杆维护;照明配电箱的检修、维护等。? 4、围挡维修:闲置土地、待出让土地施工围挡的维修、更换等。 5、其他市政设施维修:交通标志、标线的更新、修复;城市家具(如道路护栏、公园设施、公共设施等)的维修、更换等。
服务要求:1、上报与统计 每月底上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按时完成维修档案工作。 2、日常维护工作考核及要求 道路(包括砼路面、沥青路面)、路沿石、嵌边石、平石、人行道方砖等。 3、文明施工考核及要求 (1)施工现场设备需停放整齐; (2)施工材料摆放整齐; (3)施工现场抑制扬尘。所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栏、安全警示标识,工作人员统一着装; (4)路面修复、维修井具等产生的垃圾不许落地。 (5)中标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并对在服务期间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负全责。 4、迅速处理诉求问题考核及要求 (1)有专人负责与管理单位对接诉求及上级交办的任务; (2)任务认领后要迅速处理,要求30分钟内到达现场; (3)现场及问题处理结果须立即向管理单位报告; (4)因技术、设施、材料等原因未能当日处理的,须制定方案或情况说明,报送管理单位。原则上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5、维护档案建立考核及要求 (1)建立完整的维护档案,详细记录维修时间、维修地点、维修内容、维修过程、维修结果。 (2)详细记录每次维护维修的工程量数据及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用等明细。 (3)影像资料记载,维修前、维修中(含重点节点)、维修后等应分别记录。照片显示实时地点及时间,并与维修点位相对应。 (4)反馈与总结记载,形成全套的维护档案记录归档。档案应记录维修点位具体位置,有对应的位置图及照片,照片要显示实时的时间和地点。维修档案应在次月月末前完成。 6、日常维护工作巡视内容及要求 中标单位成立专职巡视队伍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街设家具等设施进行日常巡视,巡视内容应包括道路病害、路缘石破损及丢失、人行道板砖破损及丢失、桥梁病害及附属设施损坏丢失等影响道路运行的情况,对沥青路面及人行道范围内其它附属设施进行巡视巡查,确保其它附属设施与路面完好衔接安全通行,出现损坏、缺失等问题的应及时处理。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满足采购人需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左亚男、李雪梅、付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高新区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附件)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联系方式:0412-5294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第1幢4层59号
联系方式:0412-581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昊崧、李艺含
电话:0412-58132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高新区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伟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