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东鄱路北延线工程110千伏佛桥甲乙线、110千伏佛丹联线迁改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8-440604-2025-0005-01-01
项目名称:佛山东鄱路北延线工程110千伏佛桥甲乙线、110千伏佛丹联线迁改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9月2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对招标文件第54页“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的“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的“(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增加第?点:
?承包人需按照《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实施细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配电设施迁改管理细则》实施迁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制度工作要求向供电部门申报施工方案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如需)、按要求完成停电计划申请、停电施工方案编制、停电申请上报等,如未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经发包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后,仍无法完成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超过30天未完成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招标文件第69页“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的“10.4.1 变更估价原则”的第1点、第2点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有相关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不包含措施项目清单)的计算办法 (1)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清单工程量增加在±15%内(含15%)的,按承包人的中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 (2)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5%外的,其增加超出15%的部分工程量和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0版电网技术改造和检修工程概预算定额2025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定额[2025]29号)以及《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的通知》(粤电定〔2023〕8号)进行结算,并结合施工时期相对应的建设主管部分门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参考价和市场价确定清单综合单价,并乘以结算系数作结算依据。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当0≤Q1<0.85Q0时,S=Q1×P1; 2、当0.85Q0≤Q1<1.15Q0时,S=Q1×P0; 3、当1.15Q0≤Q1时,S=1.15Q0×P0+(Q1-1.15Q0)*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 1、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有相关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不包含措施项目清单)的计算办法 (1)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清单工程量增加在±15%内(含15%)的,按承包人的中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 (2)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5%外的,其增加超出15%的部分工程量和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0版电网技术改造和检修工程概预算定额2025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定额[2025]29号)以及《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的通知》(粤电定〔2023〕8号)进行结算,材料价优先按施工期间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发布的《建设工程动态人工、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指数等造价信息》计取,造价服务中心发布材料价中没有的按佛山市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发布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发布的《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计取,发布材料价有区间值的按区间低值计取,以上文件没有发布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并乘以结算系数作结算依据。 |
2、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清单项目或施工材料的规格发生更改: 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0版电网技术改造和检修工程概预算定额2025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定额[2025]29号)以及《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的通知》(粤电定〔2023〕8号)进行结算;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没有发布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后,并乘以结算系数作为结算价款。 结算系数=中标总价÷招标控制价 | 2、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清单项目或施工材料的规格发生更改: 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0版电网技术改造和检修工程概预算定额2025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定额[2025]29号)以及《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的通知》(粤电定〔2023〕8号)进行结算;材料价优先按施工期间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发布的《建设工程动态人工、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指数等造价信息》计取,造价服务中心发布材料价中没有的按佛山市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发布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发布的《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计取,发布材料价有区间值的按区间低值计取,以上文件没有发布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后,并乘以结算系数作为结算价款。 结算系数=中标总价÷招标控制价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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