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采购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其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炒米村烯田路南延东侧。
2.2项目规模: 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 60%的干化污泥,预计两年约1.095万吨由中标的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并合规处置。实际根据招标人生产、处置需要及成本控制要求来确定污泥处置单位的污泥接收量,中标人不得对处置的污泥数量有任何异议。本次招标与中标人以单价形式签订处置服务合同,依据实际处置量进行结算。
2.3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有效期原则上为两年(2025年8月25日起合同生效),每年签订处置服务合同。每年服务期满,经招标人考核供应商履约评价得分在 80分及以上且不高于原合同价格的情况下,可进行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双方均有权选择续签合同或重新招标。
2.4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小于60%的污泥全部运输至中标的污泥处置企业进行合规处置。中标人须满足张店公司干化污泥每日调度及时合规运输及处置的实质性需求,不积压、及时外运处置 。中标的污泥处置单位须保证在收集、运
输、接收、临时贮存、处置等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
(2)本次招标采用入围式,将根据投标人实际有效数量及报价竞争力等情况,签订两家污泥处置单位,其中第一中标服务商分配比例80%、第二中标服务商分配比例20%。如遇政策变化或环保督察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生产设施故障等情况导致某中标人不能按照中标份额正常接收污泥处置的,招标人有权与其他中标人协商分担该中标人无法接收处置的那部分份额;或重新启动该中标人中标的全部份额的招标,招标期间,该中标人仍尽最大努力接收污泥1
处置,无法处置的份额由招标人协商的其它中标人负责,待重新招标后由新中标人按其份额接收污泥处置。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投标人须取得具有区县(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予以批准、同意的相关文件,自有或配套的运输单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文件,并在人员、资金方面等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投标人必须为已建成实际投入运行的、具备稳定直接处置能力的项目(提供证明材料),本次招标仅限于制砖等建材利用(采用免烧砖等未经高温烧结方式的除外)处置方式,污泥处置工艺成熟,运行稳定,污泥的最终出路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
(5)取得具有区县(或以上)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予以
批准、同意的相关文件中污泥处置接收规模:若参加包组1不少于3万吨/年;若参加包组2不少于3千吨/年;若同时参加包组1和包组2不少于3.3万吨/年。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污泥处置正在履行或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合同、污泥转运联单或发票等合同履行/验收证明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5年5月24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6月4日14时(北京时间)。
6. 开标时间: 2025年6月4日14时(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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