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蕴县乌伦古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地发改农经【2023】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富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富蕴县乌伦古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新建排水出户管网8046米,中水回用管网5486米,路面恢复25731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改造现状污水处理站设备及建设各乡镇垃圾收集点118处等配套附属设施。
2.1.1 建设地点:富蕴县
2.1.2 建设规模:新建排水出户管网8046米,中水回用管网5486米,路面恢复25731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改造现状污水处理站设备及建设各乡镇垃圾收集点118处等配套附属设施。
2.1.3 总投资额:2480 万元
2.1.4 总承包计划工期:9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2.1.6 其他:/
2.2 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依据初步设计编制满足发包人功能及使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及非功能提升导致的合理变更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3、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等),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 3 项资质中任一项:
①、[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的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证明。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近 5 年(指 2020 年 8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工程项目附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文件等。设计业绩要求:近 5 年(指 2020 年 8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设计项目,设计项目业绩须对应提供能反映出上述项目相关要求且签字、盖章齐全的设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近 5 年(指2020 年 8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工程项目,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完工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 3 年(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①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具有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证明;②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证明;③设计单位应按相关要求配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匹配完善的专业设计人员(设计行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单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65/T8020-2024中的最低配置标准。同一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为3人及以上时,应明确岗位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测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试验员、预算员、劳务员、资料员,需取得省或自治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测量员若无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可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预算员若无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可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项目的任何岗位。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量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