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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轮胎厂北家属院等15个小区及东方红办事处等28个外设单位内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焦作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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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轮胎厂北家属院等15个小区及东方红办事处等28个外设单位内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Z2025-028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410811-04-02-294569
交易分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属管辖范围河南省·焦作市·市辖区

                  招标编号:焦招[2025]-060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Z2025-0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焦作市山阳区轮胎厂北家属院等15个小区及东方红办事处等28个外设单位内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焦作市山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发改文[2025]15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2-410811-04-02-294569 ,项目业主为 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60%:40% ,招标人为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焦作市山阳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轮胎厂南家属院、银月幼儿园、光亚社区医院、橡四东院、轮胎厂北家属院(轮2)、轮胎厂西家属院、158楼、豫轮幼儿园、普宁物业办公宿舍、风神小区、市救助站、中铁十五局、环保局监测站、988医院、988院家属院等15个小区;

百间房街道办事处凤凰社区、东方红办事处、艺新派出所、山阳区水利服务中心、焦东房管所、焦作市经侦支队、太行派出所、山阳区城市管理局、太行街道办事处、军干二所(老楼)、军干二所(新楼)、山阳公安分局、山阳区住建局、焦东派出所、农牧局、焦作市山阳区焦东街道办事处、焦作市慈善总会、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东苑社区、定和派出所、新城街道办事处、定和街道办事处、定和街道龙源湖社区、焦作市税务总局、焦作市博物馆、光亚派出所、光亚街道办事处等28个外设单位。

项目改造老化供热管道52011.1米,包含庭院管道19863.8m、立管或楼立平管32147.3m。其中:改造管道DN350管径137m,DN300管径179.8m,DN250管径1799.8m,DN200管径4749.6m,DN150管径1483.3m,DN125管径3635.7m,DN100管径6408.9m,DN80管径4796.3m,DN65管径8848.8m,DN50管径9997.4m,DN40管径4756.5m,DN32管径 5218m。

更换换热站17个,入单元装置342个,站内换热设备143个。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对该项目实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办理相关的其他手续等,以及项目采购、 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总金额:43995300元,施工招标控制价:42921800元,设计招标控制价:10735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195  天;包括设计服务周期  15 天;施工工期  180  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建设单位使用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审批;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个采暖季。

2.9 定标方式及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 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 2025 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4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并提供 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3.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3.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3.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3.4投标人本次投标所需要的资质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上述“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存在“注册人员不足”情况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信誉承诺。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 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成员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 本次招标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F%BC%8C%E8%BF%9B%E8%A1%8C%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4.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F%BC%9A2025%E5%B9%B409%E6%9C%8823%E6%97%A5%E2%80%942025%E5%B9%B409%E6%9C%8828%E6%97%A5%E3%80%82%3C/p%3E%3Cp%3E4.3%E5%87%A1%E6%9C%AA%E5%9C%A8%E8%A7%84%E5%AE%9A%E6%97%B6%E9%97%B4%E5%86%85%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0%85%E8%A7%86%E4%B8%BA%E6%97%A0%E6%95%88%E6%A0%87%E3%80%82%3C/p%3E%3Cp%3E4.4.%E8%AF%B7%E6%8A%95%E6%A0%87%E4%BA%BA%E6%97%B6%E5%88%BB%E5%85%B3%E6%B3%A8%E7%84%A6%E4%BD%9C%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5%92%8C%E5%85%AC%E5%8F%B8CA%E5%AF%86%E9%92%A5%E6%8E%A8%E9%80%81%E6%B6%88%E6%81%AF%E3%80%82%3C/p%3E%3Ch2%3E%3Cstrong%3E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一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0512-58188538

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13721426615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网上提交。

7.2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中标结果请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 现场开标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3号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太行街道北环路城管局 

联  系  人:姜丹丹(受理异议人)

联系方式: 0391-8793828

招标代理机构: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叉口东南    

联 系 人:刘亚锋

联系方式:18697768775

11.监督部门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391-3557108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91-3557200

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

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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