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QP0160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2723弄69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冯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39290815 | |||||||||||||||||
招标项目名称: | 青浦区白鹤镇社区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 |||||||||||||||||||
建设地点: | 青浦区白鹤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场地西临区域主干道外青松公路,北临鹤祥路,南至内部道路,东临其他项目用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对本楼进行室内装修,主要包括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12829.7平方米。 | |||||||||||||||||||
工程总投资: | 3328.68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3328.68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751.68万元 | |||||||||||||||||||
建设周期: | 210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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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加盖各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的成员不得大于二家。 2、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18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7月2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苏红 | 联系电话: | 18616816066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得大于二家。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如联合体投标,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保证金按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执行。 4、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5、本项目采用澄清低价法,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差额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价的差额,担保形式为中标人基本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提供的银行差额担保,担保期限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联合体中标的,差额担保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底楼开标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08月18日 10时00分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底楼开标室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