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181-00024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27号、28号
中标(成交)金额:211,580(元)
评审总得分:95.67(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2包)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12,858(元)
评审总得分:94.41(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3包)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668号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211,077(元)
评审总得分:92.02(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4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仓路10-1号、10-3号
中标(成交)金额:211,077(元)
评审总得分:91.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1包)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及法律法规要求
服务时间: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 1 )年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2包)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2包检测142批次
服务要求:此项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
服务时间: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此项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3包)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执行:2025年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抽检计划(003包)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指定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4包)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采购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慷、卢硕、赵晶、师维、周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15000元按15000元 /包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15000元按15000元 /包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3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15000元按15000元 /包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4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15000元按15000元 /包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新民市南郊路20号
联系方式:024-27513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联系方式:024-87588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飞
电话:024-8758885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003包)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认定证书.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