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1]HNSZ[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祥谦镇江中村塔礁洲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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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晋安区福马路五里亭福连花苑12座704B区 | 1,978,000.00元 | 99.5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祥谦镇江中村塔礁洲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工程类(福建省广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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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祥谦镇江中村塔礁洲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 祥谦镇江中村塔礁洲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 90日历日 | 项 | 胡明凤 | 闽2352013201368776 | 1,97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衍 |
评审专家: | 林文凯 、林航 、俞承钊 、林玲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按成交金额的1%计算;成交金额在100-500万元(含)的,按成交金额的0.7%计算。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3.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42868541261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祥谦镇江中村塔礁洲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1.684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祥宏中路188号
联系方式:0591-2227305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528号16号5楼(东面)
联系方式:0591-8336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戈、王余丹、陈燕、叶丽云、陈爱秀
电话:0591-83367666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