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区排水防涝工程新增建设内容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区排水防涝工程新增建设内容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区排水防涝工程新增建设内容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1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新增国债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西湖小区积水点新建d5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75米,d4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18米,de160HDPE出户排水管240米,排水检查井22座,化粪池1座,开挖恢复水泥路面1967平方米,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东城小区积水点新建雨水提升泵站(700立方米/小时)1座,dn315聚乙烯排水管145米,d4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8米,双箅雨水口2座,开挖恢复沥青路面6平方米,道砖路面110平方米,水泥路面642平方米,及其它附属设施等。向阳巷积水点新建d6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09 米,d400 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18米,d3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4米,排水检查井11座,双箅雨水口4座,管道清淤疏通433米,开挖恢复沥青路面645平方米,道砖路面1793平方米,及其它附属设施等。二幼积水点新建d4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81米,d3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2米,排水检查井6座,单箅雨水口4座,化粪池1座,开挖恢复水泥路面220平方米,及其它附属设施等。万福街积水点新建d400钢筋混凝土II级管5米,新建d3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8米,双箅雨水口4座,单箅雨水口1座,管道清淤疏通1179米,开挖恢复沥青路面39平方米,道砖路面14平方米,及其它附属设施等。华润大道积水点改造现状景观矮墙7.4米,新建排水沟125米。采购移动防汛泵车1辆,手提式永磁泵2台。
2.2建设地点:海原县城内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原县政府北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彦东13709581514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德财富大厦1709室
联系人:麻彦军崔涛马晓燕马鹏
电话:0951-88929991889516611118709513733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5-4015325
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