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长丰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长丰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执法用车采购 | 现有部分公务用车购置年限较长,车辆使用频繁,维修成本较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场所主要在街头、路边,工作形式主要是巡逻、检查,执法任务繁重的特点,切实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长丰县县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长办〔2022〕21号),拟采购一批公务用车,用于保障行政执法及基层公务出行,所采购的车辆质量及售后、质保服务不得低于国家制定行业质量及服务标准。本项目拟于7月底前采购。 | 33 | 2025年07月 |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六条(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规定,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丰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0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