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辉县市污染物倾倒地块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辉县磋商采购-2025-60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辉县市污染物倾倒地块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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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编制污染物倾倒地块生态环境修复评估报告。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3地点:辉县市境内5.4质量标准: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且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备案,位于国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中;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及CMA检测资质且有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2)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最后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监督部门:辉县市财政局0373-6256274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 | |||||||||||
地址:辉县市共和路北段 | |||||||||||
联系人:杨令令 | |||||||||||
联系方式:1346224310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永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上宅公园城邦17号楼2101 | |||||||||||
联系人:段明明 | |||||||||||
联系方式:1886024233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段明明 | |||||||||||
联系方式:18860242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