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892025000153
二、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市政照明管护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眉山天府新区兴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1号 | 2,850,000.00元 | 眉山天府新区市政照明管护服务项目(在单价最高限价基础上统一下浮):15.00%
| 95.9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眉山天府新区兴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3020000 | C13020000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眉山天府新区市政照明管护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期内实际发生的市政照明管护服务费用未超过285万元,按实际发生量结算;若三年期内实际发生的市政照明管护服务费用达到285万元,则合同随即终止。三年期内,若有新建完成移交的照明设施,均同步纳入统一管护,按既定标准据实结算。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磊(采购人代表)、张莹、杨建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及代理公司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代理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将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项目取消或因质疑投诉等改变成交结果时费用不予以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2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单价为:在单价最高限价基础上统一下浮15%,三年期内实际发生的市政照明管护服务费用未超过285万元,按实际发生量结算;若三年期内实际发生的市政照明管护服务费用达到285万元,则合同随即终止。三年期内,若有新建完成移交的照明设施,均同步纳入统一管护,按既定标准据实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东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联系方式:028-36050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联系方式:13678214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科公诚
电话:13678214313
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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