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长寿经开区2026年度造价咨询单位(三) |
| 采购人 | 重庆长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 服务内容 | 业主或代建业主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工作。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时合同自动终止。若合同期内累计造价咨询费达到49万元,则合同提前终止,并以49万元作为最终结算金额。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单个项目服务费用参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差异化监管的通知》(渝建价发〔2023〕19号)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费参考费用标准》下浮相关比率执行。1.预算编制:按上述文件取费(取费基数为预算编制金额与预算审核金额两者中的较小值)后下浮80%计取,单个项目服务费用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不足0.2万元的,按0.2万元计取。2.预算审核:按上述文件取费(取费基数为预算编制金额)后下浮80%计取,单个项目服务费用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不足0.2万元的,按0.2万元计取。3.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按上述文件取费(取费基数为预算审核金额)后下浮70%计取,单个项目服务费用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不足0.2万元的,按0.2万元计取。4.结算审核:送审金额30万元(不含)以内服务费按0.2 万元计取;送审金额30万元(含)以上服务费按上述文件取费(取费基数为结算送审金额)后下浮90%计取,单个项目服务费用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不足0.2万元的,按0.2万元计取。5.合同结算金额不超过49万元,超过49万元按49万元计算。 |
| 选取方式 | 择优+随机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6-01-28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长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8223386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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