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单位都昌县粮食仓储升级改造项目,就招标文件“二、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设置和要求”中“?1、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条款,现予更正如下:
“二、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设置和要求
?1、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8838466.93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具有建筑面积达4966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满足任一指标要求的80%即视为符合条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