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000G250830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宁市水务局以关于《东宁市东宁镇小金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东水初设〔2025〕00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队,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东宁镇小金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
2.3建设内容:第一标段:建设内容为位于小金河入河口上游1690m处至G331国道桥下1702m,新建护岸总长度1655m,分别为7号护岸(0+404-1+040)、8号护岸(0+389-1+055)、9号护岸(0+000-0+180)、10号护岸(0+000-0+173),护岸形式为浆砌石挡土墙。第二标段:建设内容为位于G331国道桥下859m处至1702m,新建护岸总长度1738m,分别为2号护岸(0+838-0+890)、4号护岸(0+612-0+763)、5号护岸(0+000-0+294)、6号护岸(0+000-0+448)、7号护岸(0+000-0+404)、8号护岸(0+000-0+389),护岸形式为浆砌石挡土墙。(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9月29日,共计365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9159265.46元;其中第一标段:4523583.16元;第二标段:4635682.3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检)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配备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检)员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需为本企业员工(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人员。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22年-至今)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5.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22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以上信誉要求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格式自拟)及网页查询截图。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水务局
招标人:东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话:0453-3630747
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大街交角地段AS7栋
联 系 人:马工
电话:0451-55689955
电子邮箱:hljpy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