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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闽赣边际畲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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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闽赣边际畲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光发改审(2023)24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光泽县司前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光泽县司前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县司前;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控制价21039709元(含暂列金965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25796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赣边际农产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11000平方米,其中:农副产品交易区3500平方米,仓储物流区1600平方米,综合服务区5000平方米,配套完善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给排水、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 2500 万元以 下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 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21039709元(含暂列金965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25796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 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 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 作为否决条款。 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 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 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 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 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 5、a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 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 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 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 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 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 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 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 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 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 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 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 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 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 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 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 予延续,换发 5 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 部门撤回资质证书。根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 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 号二、换证时间换证工作于 2024 年6 月 10 日启动。企业申请换证的,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的,按资质证书上所载的有效期届满前 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均须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作废。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 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 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 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 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 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 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 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 号《关于加 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 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 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9 12:00:00至2025-07-14 23:59:59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g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2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现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8-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光 泽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ggzy.np.gov.cn/g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ggzyfw.fujian.gov.cn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址 :http://ggzy.np.gov.cn/gz/)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司前乡人民政府

地址:光泽县司前乡司前街14号,邮编:354108

电子邮箱:/

电话:18150778239,传真:/

联系人: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观山悦C8栋A05号,邮编:354000

电子邮箱:/

电话:17305095888,传真:/

联系人: 曾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np.gov.cn/gz/

联系电话:0599-795526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光泽县洪济路 11 号

联系电话:0599-79216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3楼

联系电话:0599-795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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