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穗科ZFCG2026070
二、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4批)--中高端麻醉机等医疗设备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4批)--中高端麻醉机等医疗设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1号1103室 | 4,677,0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4批)--中高端麻醉机等医疗设备):
货物类(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中高端麻醉机 | 迈瑞 | WATO EX-65 | 18.0000(台) | 179,100.0000 | 3,223,800.0000 |
| 1-2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高端麻醉监护仪 | 迈瑞 | BeneVision N15 OR | 15.0000(台) | 89,552.0000 | 1,343,280.0000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智能麻醉药品柜 | 华康诚信 | HKC-NC-1 | 1.0000(台)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藻、杨东、温宗秋、潘桃燕、伍康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类型为货物类,以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计算方法为差额定率累进法,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以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4批)--中高端麻醉机等医疗设备 | 5.54478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4批)--中高端麻醉机等医疗设备):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00 | 11.40 | 38.31 | 90.71 | 1 | 1 |
| 华润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29 | 11.00 | 40.00 | 89.29 | 2 | 2 |
| 广东广弘医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80 | 11.00 | 36.88 | 83.68 | 3 | 3 |
| 珠海市汇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其他情形评审不通过.温宗秋:投标报价属于异常低价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说明,未列明项目具体成本测算情况,且证明材料中的低价成交合同中的乙方,不是本供应商,不能推断证明本供应商有相同低价供货能力。证明材料和书面说明均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伍康振:报价过低,提供的低价说明没有体现出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成本解析证明,澄清说明资料同样未能证明低价成本费用的合理性和充分性。;潘桃燕:提供的低价说明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做无效投标。;杨东:未能提供低价成本相关资料,标书中的低价说明合理性、充分性及资料不足,重新澄清后未能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和说明。;李澡:报价过低,澄清后提交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广东瑞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其他情形评审不通过.伍康振:报价过低,提供的低价说明没有体现出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成本解析证明,澄清说明资料同样未能证明低价成本费用的合理性和充分性。;杨东:提供的低价说明资料合理性不足,未提供相关成本分析测算等相关资料,发起澄清后仍维持原有说明,未能进一步提供任何澄清要求的低价合理说明和分析资料。;潘桃燕:提供的低价说明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做无效投标。;李藻:报价过低,澄清后提交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作无效投标处理;温宗秋:投标报价偏低,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说明,未列明项目具体成本测算情况,且证明材料中的低价成交合同中的供应方(乙方),不是本供应商,不能推断证明本供应商有相同低价供货能力。证明材料和书面说明均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58-3639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方式:0758-6141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吴小姐
电 话:0758-6141553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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