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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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公园、南商水街新建人行天桥及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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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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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330212-04-01-87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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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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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高巷387号堇尚湾大厦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0574-8929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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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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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中路NB568电商园7号楼1楼
联系人:张维、谢安琪
电话:1896827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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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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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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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8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17700229.6元)的园林绿化类工程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5年8月、9月、10月)连续三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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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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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括人行天桥工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共 2 个部分。(一)人行天桥工程:新建 1 座上跨日丽中路人行天桥,连接南部商务区水街与鄞州公园,总长约 53 米,桥梁宽度为 3.4米-9.2 米,主要配套内容为天桥南北两侧设置各 1 座垂直电梯;天桥南侧设置上下行自动扶梯各 1 座;天桥东北侧设置连廊 1 座与鄞州公园连接(总面积约 1002.3 平方米)。人行天桥设计安全等级一级,设计基准期为 100 年;上部结构采用钢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包括天桥北侧鄞州公园改造和天桥南侧景观绿化改造两个部分。天桥北侧鄞州公园改造,总改造面积约 18977.74 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人行道拓宽、现状停车场提升、景观绿化改造以及新建配套附属用房等。天桥南侧景观绿化改造,总改造面积约 952.84 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铺装提升、树池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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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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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公园、南商水街新建人行天桥及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包括人行天桥新建、水街广场改造、鄞州公园一期南门户改造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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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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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120280025282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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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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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公园、南商水街新建人行天桥及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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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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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120280025282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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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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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8,37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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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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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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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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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8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17700229.6元)的园林绿化类工程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5年8月、9月、10月)连续三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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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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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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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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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27至2025-12-16,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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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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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18,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3Cp%3E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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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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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login%EF%BC%89%3C/b%3E%3C/div%3E%3Cp%3E | ||
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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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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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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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822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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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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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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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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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7: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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