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605-48-01-076733 | |||
招标条件 | 1.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投审〔2022〕5号 批准建设。 2.本招标项目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灯塔科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以 佛政数监管核〔2022〕29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灯塔科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灯塔科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1-440605-2024-0023-06-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灯塔科创大厦(项目原名称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企业服务中心)位于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内,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项目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下2层,地上5层。其中,灯塔科创大厦需装饰装修面积约26000㎡,范围包括园区服务中心、会议中心、办公区域、众创空间、数据园区指挥中心、架空层、餐厅及厨房、电梯前室及走廊等。装饰装修工程总投资约8900万元,其中本智能化工程约1688万元。 2.项目划分情况:根据上述项目建设规模情况,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中“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划分(大型:>1000万元或国家重点项目),本招标项目为大型项目。 3.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4.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 1 部分:本智能化工程全套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其工程实施(含设备供货、相关软件、线管、线槽和线缆等设备配件的采购及施工、系统安装、编程、调试、测试设备、维护工具、用户培训、经验收后向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移交及售后服务等)并完成与精装修专业承包单位的交接配合相关工作,各专业系统界面必须与精装修等专业相关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保证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及最终正常运行要求。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具体施工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灯塔科创大厦范围内智能化工程。 (2)有关的检测、试验等。 (3)直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 ,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4)协助办理施工阶段相关施工手续。 (5)在发包人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配合完成各类施工造价文件的相关报审工作。 (6)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7)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审计以及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8)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相邻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9)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15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施工工期必须配合精装修工程承包单位的总进度工期,智能化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须在精装修工程完工后至竣工验收之日前完成,智能化工程验收时间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各工期节点要求按合同签订后以发包人确认的总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实施。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16,878,853.86元 | |||
投标保证金 | 30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为牵头人,。[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 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年 1 月至2025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为1340万元(或以上)的 建筑智能化工程 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能够体现投标人单独完成的工作量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企业类似业绩其他要求: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总承包形式承接的,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 建筑智能化工程 施工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8.招标文件中对社保的要求补充如下: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5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6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6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6日 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异议接收单位) | 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88号力合科技园27栋10楼佛高控股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韦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689351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7-83381780 | |
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fszcyg@126.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309126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039253、0757-82309126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30912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