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室辅助管理委托服务(2025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17598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室辅助管理委托服务(2025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94000
最高限价(元):1294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1服务内容: 实验室辅助管理委托服务(2025年)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一、实验室辅助管理1、 根据工作需要,辅助检测人员建立、保存和维持计量标准及检测项目。2 辅助检测人员完成检测相关辅助性的工作,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有团队精神,并在辅助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以贯彻落实。3 服从领导,完成好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 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设施设备管理1.实验室区域内定期对所使用的设备及场所进行管理及维修养护;三、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四、法律政策和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第二部分 服务要求★岗位人员人数共计20人1、人 数: 20人2、职责范围:(1)辅助检测人员保存和维持计量标准及检测项目材料。协助完成检测相关辅助性工作,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有团队精神,并在辅助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以贯彻落实。(2)负责所内办公用品领用,委托单票据的取送,内务的整理等工作,完成好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负责实验所内接收送检仪器流转服务。包括(仪器接收发放、信息确认、取送仪器、业务咨询、保管)等。1、 熟悉专业计量器具的基本功能和特殊要求。保证仪器接收的准确无误。当天工作当天完成。收仪器时要做到验收认真、仔细、登记无误。2、 能够熟练掌握仪器收发管理系统的所有功能,能及时解答客户提出的关于仪器收发的有关问题。3、 能够熟练、准确、及时的把仪器分发到实验室各专业组。要熟悉每个专业所检的计量器具名称。4、 完成仪器收发所需的各项录入工作,要求录入速度快并准确。5、 根据需要,完成临时的检测现场的仪器收发工作。(4)人员要求:1.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2.大专以上学历,理工科为主,热爱计量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5)管理标准:1.维护甲方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2.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3.甲方对公司的服务总体满意率达到100%以上。4. 公司对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对于不符合上岗条件,或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人员要坚决辞退。★第三部分 人员薪资要求实验室辅助人员20人需要全部缴纳五险。★第四部分 用餐要求 实验室辅助人员早、中餐用餐人员统一到职工食堂就餐,餐费标准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进行收取。 | | |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如运行1年能够完全履行合同要求,根据采购人需要,可续签2年,合同1年1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3日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至邮箱syhygs@163.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联系方式:024-31266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邮箱地址:syhy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丽伟、焦巍、李姗姗
电话:024-8123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