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雁塔分局停车场租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凤城五路FED创新中心B座3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GJZC2025-CS316
项目名称:雁塔分局停车场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雁塔分局停车场租赁):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停车场租赁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分局停车场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分局停车场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至 2025年08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凤城五路FED创新中心B座3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凤城五路FED创新中心B座31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凤城五路FED创新中心B座3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9)《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0)《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保密要求: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取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33号
联系方式:029-86772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海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凤城五路FED创新中心B座312室
联系方式:029-89164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博延、李莹、李金衷、李媛
电话: 029-89164609
陕西华海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