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桂林市临桂区临桂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5330001 | ||||
招标人 | 桂林市临桂区临桂中学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临桂区临桂中学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拆除原四层预制板结构男生宿舍楼(占地面积272.4平方米,建筑面积1223平方米),重建一栋25#学生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341平方米,建筑面积2130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8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9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6277136.38元 | ||||||
工期 | 28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祖训(注册编号:桂1452006200802231 身份证号:420111******407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范良臣(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12232 身份证号:450322******6559) 侯昌均(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6180 身份证号:450423******003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数字能源电子基建项目铸钢厂房扩建工程1#改扩建厂房、2#新建厂房 2.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第二小学——五通镇中心幼儿园保育楼 3.人民大厦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二期 4.人民大厦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一期项目 5.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幼儿园及地下室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即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100分计。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504134.34元 | ||||||
工期 | 28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吕赫(注册编号:桂1452019202000430 身份证号:450303******05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学云(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4963 身份证号:450324******195X) 叶家顺(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02459 身份证号:450304******153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改扩建项目(教学楼调整) 2.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改扩建和提升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即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100分计。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464543.60元 | ||||||
工期 | 28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胡蓉晖(注册编号:桂1452006200802215 身份证号:450302******05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盘军灵(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09044 身份证号:450303******0535) 张芯瑞(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6)0010516 身份证号:450324******614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五福顺特色食品产业园新建厂区4#、5#、6#楼厂房 2.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24#智慧中心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即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100分计。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满分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5580839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打分情况公示表.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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