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西场扩能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SG2025-049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鸡西西场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鸡西西场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铁计函〔2025〕1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
建设规模:
(1)站场。将林密线76km线路所和西场12组非联锁道岔纳入鸡西站西场联锁集中控制;13、15道改为编发线;拆除西场290#等道岔、新设道岔;延长部分到发线及编发线有效长等。
(2)信号。新设硬件安全冗余型计算机联锁、CTC3.0、防雷接地综合监测等;新设25Hz相敏轨道电路和电码化设备等。
(3)房建。新建信号设备用房一处,将车站办公楼原点名室改造为运转室;新建正面吊作业区、道路等。
(4)其他。同步做好电力、通信、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建设。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2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20日。
2.3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站前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站前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铁路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站前标段施工总价承包的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06月至2025年06月)承担过铁路站场改造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铁路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站后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站后标段的资质要求为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站后标段施工总价承包的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06月至2025年06月)承担过铁路站场改造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9%93%81%E8%B7%AF%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2%80%9C%E9%BB%91%E5%90%8D%E5%8D%95%E2%80%9D%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5%8F%8A%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5%A7%94%E6%B4%BE%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5%9C%A8%E8%BF%913%E5%B9%B4%E4%B8%8D%E6%9B%BE%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F%BC%9B%3C/p%3E%3Cp%3E%3C/p%3E%3Cp%3E%EF%BC%882%EF%BC%89%E5%85%B6%E4%BB%96%E4%BF%A1%E8%AA%89%E8%A6%81%E6%B1%82%EF%BC%9A%E6%9C%AA%E8%A2%AB%E5%8F%96%E6%B6%88%E6%88%96%E6%9A%82%E5%81%9C%E6%8A%95%E6%A0%87%E8%B5%84%E6%A0%BC%EF%BC%88%E6%88%96%E4%B8%8D%E5%AD%98%E5%9C%A8%E8%BE%96%E5%86%85%E5%A4%B1%E4%BF%A1%E7%9A%84%E6%83%85%E5%BD%A2%EF%BC%89%E3%80%81%E4%B8%8D%E5%AD%98%E5%9C%A8%E6%9C%80%E8%BF%91%E4%B8%80%E6%9C%9F%E5%9B%BD%E9%93%81%E9%9B%86%E5%9B%A2%E6%96%BD%E5%B7%A5%E4%BC%81%E4%B8%9A%E8%AF%84%E4%BB%B7%E4%B8%BAC%E7%BA%A7%E4%B8%94%E5%9C%A8%E6%95%B4%E6%94%B9%E6%9C%9F%E5%86%85%E7%9A%84%E6%83%85%E5%BD%A2%E3%80%82%3C/p%3E%3Cp%3E%3C/p%3E%3Ch2%3E%3Cb%3E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汇款凭证(注明招标编号)至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账号:169002259304,开户行: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4.2招标文件获取后,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录入完整的企业信息以便开标时使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08时00分至2025年7月4日08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8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号
邮编:154002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刘志宇(签字)
联系人:刘轲、刘志宇
电话:15020574329、0454-8626012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机构联系人:田丹
联系电话:0451-86444706
2025年6月10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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