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泰半山御苑项目(二期)施工已由赤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通泰半山御苑项目核准的批复以赤审批建设核字【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本项目总投资 100274.0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3142.26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11050.38平方米(166.68亩),总建筑面积为228890.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1746.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47144.4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有住宅、酒店、商业、社区配套、幼儿园、地下车库及人防等其他配套工程。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总建筑面积为137785.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109216.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28568.72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酒店、幼儿园、附属建筑设备、地下车库及人防等其他配套工程;二期总建筑面积为
91105.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2530.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8575.7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公共服务配套、地下车库及人防等其他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赤城县赤城镇长富村 。2.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3240.656826万元。2.3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0月底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2.4
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5 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2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有住宅及社区配套,通泰半山御苑项目(二期)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3.1.4其他要求: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3. 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3.1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后附承诺)。(3)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2 10:00:00:00至 2025-09-18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3C/u%3E%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09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3C/u%3E%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3%80%8A%E6%B2%B3%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3%80%8B%EF%BC%88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EF%BC%89%3C/u%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7.其他公示内容
9.1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9.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9.3
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9.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向
张家口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通街1号国际五金机电城1号楼10层,联系人:张晓龙
,联系电话:15832364547 或
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香溪岸小区,联系人:刘亚婷,联系电话:13081822954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电话:0313-6312597
电子邮箱:ccxztbglzx@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