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第10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监督: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兴义市;电话:0859-3344308变更为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59-3344308;传真:0859-3223364;电子邮箱:xyzij0859@163.com;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入口处金地上品小区C栋。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更正。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 ■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变更为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更正。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变更为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更正。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由此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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