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新义煤矿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5)0024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新义煤矿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82.029345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安县新义煤矿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新义煤矿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县新义煤矿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
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
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中标后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
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
位公章)。
4、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投
标文件中须附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4日00时00分到2025年08月0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
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
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08时40分
递交方式: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08时40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新义煤矿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水利
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5)0024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37
2、项目名称:新安县新义煤矿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社会资本:
4、预算控制金额:19820293.45元。
5、建设地点:新安县:
6、工期要求:6个月;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9、项目概况:本次工程通过在新义煤矿现状中水处理池处新建提水泵站提水至新建高位调
节池后自流至新安产业集聚区内洛阳万基发电有限公司,新建供水管线、泵站、调节池、阀
井等附属建筑物。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缺陷责任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年。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
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日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
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
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
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中标后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
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
位公章)。
4、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投
标文件中须附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
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一办事流程一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8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
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
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一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上午08时40分(北京
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
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一办事指南一下载中心一操作手册一《洛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洛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水利局
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379-67290615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冠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221号富雅东方B座3幢1-2511
联系人:付瑶
电话:15737930408
监管部门:新安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90615
2025年08月0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水利局
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379-67290615
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冠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221号富雅东方B座3幢1-2511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15737930408
电子邮件:
业建设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建
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冠
(盖章)
中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