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榆林车辆段食堂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JYYWX2025122901008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榆林车辆段食堂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榆林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五花肉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公司榆林车辆段食堂餐料采购项目XAJYYWX202512290100817采购明细表备注:(1)本项目为协议采购,实际供应数量根据供货期内发布的订单为准。(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3)中标人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因环保治理因素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4)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包件2:(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提供国家正式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经营范围需涵盖食品经营;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涵盖预包装食品销售,必须取得有效资质和许可证;(4)提供2023-2025年度相关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2份(业绩需为已完结的餐料供应完整合同,对应合同期内供货清单及发票不少于1份,合同、清单、发票需相对应),并附供货信誉质量评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EF%BC%89%E6%B3%A8%E5%86%8C%E4%BE%9B%E5%BA%94%E5%95%86%E3%80%82%E6%96%B0%E7%94%A8%E6%88%B7%E8%AF%B7%E5%85%88%E7%99%BB%E5%BD%95%E5%9B%BD%E9%93%81%E9%87%87%E8%B4%AD%E5%B9%B3%E5%8F%B0%E5%AE%8C%E6%88%90%E4%BC%81%E4%B8%9A%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5%B9%B6%E9%80%9A%E8%BF%87%E5%88%9D%E5%AE%A1%E3%80%82%E5%87%A1%E6%9C%89%E6%84%8F%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8%80%85%EF%BC%8C%E8%AF%B7%E4%BA%8E2025%E5%B9%B412%E6%9C%8831%E6%97%A5 19:30至2026年1月5日 19: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 08:30,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第四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榆林车辆段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松林路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502962568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柴女士
电 话: 029-82324242、029-82324241 ;029-82324253(服务费)、029-82324252(保证金)
传 真: /
电子邮件:sxtxztb@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 号: 3700022009200071120
9.其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异议请求及主张;(4)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受理异议联系人:柴女士联系电话:029-82324242、029-82324241 电子邮箱:sxtxztb@163.com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榆林车辆段电话:0912-2336161纪检监督电话:029-82324171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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